|
会展活动的照片直播有没有侵权风险?谨慎妥善处理 文章内容
“国企领导成都牵手女同事”事件,街拍有没有侵权? 会议展览活动的照片直播,现在都是标配了。 我们也都爱现场照片的实时共享,这里是不是有潜在的风险? 国企领导牵手女同事,街拍有无侵权? 近日,随着四川成都太古里“国企领导牵手”事件持续发酵,街拍视频中的“男主角”被迅速免职。 另一个问题来了,街拍是否侵犯被拍摄者的权益? 这里引用比较严肃的官媒《新京报》的报道和分析。 “一般情况下,不论侵权人是否用于商业目的,只要未经授权制作、使用、公开他人肖像,均可能构成侵权。”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孟泽东表示,街拍如果未经被拍摄者许可或者授权,将其照片或者视频上传网络平台,涉嫌肖像权侵权。此外,街拍还会使被拍摄者的个人信息泄露,未经授权还涉嫌隐私权侵权。 按律师所说,街拍很可能涉嫌肖像权侵权和隐私权侵权。 被拍人没有拒绝,就是默认同意拍摄吗? 《新京报》表示,肖像权授权需要有当事人明确的表示,或者进行事后追认授权。 再来一个敏感的问题: 电视上、网络上(如视频号)播出的新闻画面,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也涉嫌侵权吗?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(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)。 对此,民法典有明确规定。 民法典规定: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,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: • 为个人学习、艺术欣赏、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,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; • 为实施新闻报道,不可避免地制作、使用、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; • 为依法履行职责,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、使用、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; • 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,不可避免地制作、使用、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; • 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,制作、使用、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。 针对网上流传“成都太古里紧急设置提示牌”的说法,成都远洋太古里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,提示牌早就有了,商业拍摄一直都需要通过申请来进行,他们不支持任何侵犯消费者肖像权的拍摄。 会展活动的照片直播呢? 现在国内的会议、展览、各类活动,照片直播基本上都是标配了。多数主办方(或承办方)还会根据影像素材制作成短视频,发布在网络上。 这些,会不会有侵权的嫌疑? 根据上面律师的意见,“一般情况下,不论侵权人是否用于商业目的,只要未经授权制作、使用、公开他人肖像,均可能构成侵权。” 再者,根据民法典规定,“为实施新闻报道,不可避免地制作、使用、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”,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。 在海外办展,或组团到海外参展参会的,一定要注意这个。老外非常注重个人隐私。 在以前未经授权使用了网上的表情包,据知,多家主办的微信公众号都有过这方面的教训。所以,我们在公众号文章加表情包也存在侵权行为。会展活动的照片直播有没有侵权风险?需谨慎妥善处理。 |